第34章 是不是吃酒吃醉了爬到高头切神凉
学府悲声闻坠楼,简平临难护群鸥。
天灾人祸频相扰,全校同心度险秋。
地震夜来摇校舍,学童酒醉坠高楼。
公安定案情非恶,忍辱沟通慰父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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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文述章公简平,乃学府之魁首,首当其冲向钦使禀告学童坠楼之惨剧。校内群英荟萃,共惧天灾人祸之侵扰。今不幸遭人祸之余,又遇天灾骤至,一子命陨尚待安顿,夜幕之下地震忽起,全校师生,惶恐无措,度日如年。
简平院长自陈,生平所历震感,未有如此次之强烈者。忆往昔“五一二”之难,简平君尚执教鞭,彼时震动虽巨,未若此番惊心动魄。昨夜,屋门摇曳,振幅恐逾三十度,而简平君心怀泰然,知大劫难逃则安之若素,小灾小难不足为虑。观诸学子,皆能沉着应对,不以变故为意,犹如西土之人,遇此微震,或即疾步而出。故昨夜之惊扰,于三江子弟而言,已属常态,未显过度之惧色。
今三江之地,自稚子之园囿至小学,皆习演练以防不测。简西亦应效仿,然未经其事,难免惊惧。简平君当时正览书卷,忽闻吊灯铮铮作响,继而有广播之声。昨日未及告家长,今日当以平心静气与之谈。
人过七十二时辰,心绪渐平,可与执事者语。观友人圈中,其二母犹自喜悦,可知事态已趋稳定。而今需思及学童身后之事,今夜尚待解剖之验,此又为一番心绪之扰。若此关得过,则事可定矣。后续如何处置,简略陈己见,以供参考。
一者,简等非欲推诿,实乃据实而言。校规严明,禁酒令在,而诸生明知故犯,寝室已清,其违规之举昭然若揭。
二者,此事发于非授课之时,又值周末,若于课时,简等必严加查察。
三者,汝等身为成人,岂能不知此中凶险?窗牖已设卡,汝等岂能不防?非若稚子无知,若此事发于小学,则简等责无旁贷。然成人失察,实属不该。至于窗何以启,须待破案之人详述。
四者,管理人员当值监控室,若有人值守,或可阻此祸端。然据闻监控室非时时有人,此问题亟待解决。监控之布设与清晰度,亦须因此事而调整。
此事令辅导员惊恐万分,学童身躯魁梧,竟使其腿软。辅导员队伍中,青年居多,关键时刻,老中青三代结合方为上策。
又按校规,每晚九时后当巡查。然昨夜为周末,辅导员未至,人数又少。若巡查及时,或可阻其发生,此简等内部之失也。
公安已给初步结论,虽未公开,但已排除行政事件之嫌,定为意外。简亦认同此论。学童品学兼优,即将转正,性格开朗活泼,非有自杀之意。今分析其因,或为酒醉失控,误以为坐于高处纳凉而坠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