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渭琛喝完,将酒杯重重地砸在桌上,头也不抬地说道:
“酒我已经喝了,睡你,我没这个兴致。”
言外之意,她可以滚了。
可许晚晴却从那张逐渐泛红的脸上看出了端倪。
天下没有男人会拒绝投怀送抱的女人,更何况是沈渭琛还喝了这么多自己亲自调制的酒。
“渭琛哥哥,瞧你,一定热了吧。”
她平生第一次见到像沈渭琛这般优秀的男人。
无论是身材,样貌还是家境能力都是顶尖的一流。
比她之前为势所逼拜的那些大哥们好多了,她怎么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?
想着,她伸手去松沈渭琛身上领带。
毫厘之间,沈渭琛抓住了她的手腕,“这么想被人干?”
“不如我现在就送你回酒吧,让他们轮流上你?”
“他们”二字咬的极重,毫不留情地揭开了许晚晴的心机。
今早,她为了能在沈渭琛面前留下深刻印象,特意找人上演了一出无知少女流落风尘的场景。
如她所愿,沈渭琛也成功上钩,当众救了她。
她本以为,沈渭琛是被她骗过去了。
谁曾想原来沈渭琛一直都知道!
愣神间,高脚杯“砰”的一声在她的脚边炸开。
“滚!”
男人声音凶狠,表情更是狰狞,一双凌厉的眼睛逐渐染上通红。
像匹嗜血的狼。
比以往所见到的任何地痞流氓,豪门纨绔加起来都要可怕一万倍。
许晚晴再也不敢多待,多看,哆哆嗦嗦地跑出了沈家。
见许晚晴走后,沈渭琛终于支撑不住,倒在了桌上。
身上的反应比他预料的来的还要早,还要快,还要强烈。
沈渭琛拿出手机,找到通讯录的置顶,看着上面熟悉的号码,眼睛里涌出滔天的怒意。
想甩了我?
想得美!
挂断电话后,黎姝整个人都是懵的。
沈渭琛冷冷的声音在她的脑海中不断回旋。
“想要扳指的话半小时内回到沈宅,过时不候。”
那枚扳指是顶级的羊脂玉所做,虽然上了年岁,但仍然可见其温润的质感。
据传那是几百年前一位大师的作品,格外珍贵。
可在黎姝看来,这枚扳指的珍贵无关价值本身,更在于那是在她还是个被送往孤儿院的襁褓婴儿时,身上所佩戴的唯一一件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信物。
黎姝本以为在自己的所有东西都被大伯一家瓜分干净后,再也不会见到这枚扳指。
可没想到两年前沈渭琛不知从哪找到了它,戴在了手上。
那晚雨很大,黎姝丢下前一天还宣称断绝关系的尊严敲了沈渭琛的房门。
门瞬间就开了。
男人将她裹进怀里,二话不说就吻了上来。
那是一场粗鲁,野蛮,不带任何感情的侵略。
混混沌沌之中,黎姝迷迷糊糊地呢喃:【我,我想要…】
【别急,想要什么我都给你。】
男人吻着她的耳垂,将身子凑的更近,
【乖。】
【紧张成这样,你想让我怎么给?】
可到了第二天,沈渭琛却好似将这件事忘了一般,也再没戴过那个扳指。
只是在此后无数个深夜里,一直在提醒她,
【放轻松,松一点,再松一点…】
从那以后,黎姝就明白了沈渭琛是个混蛋。
彻彻底底的混蛋。
可现在,沈渭琛又提到那枚扳指做什么?
是沈渭琛残存的一丝善念还是又一次恶作剧?
容不得多想,就算是玩笑她也想试试这最后的机会。
黎姝打车回到沈宅。
秋天天气总是会突然变脸。
上午还是晴空万里,等到了下午便成了乌云密布。
萧瑟秋风呼呼地卷起地上的落叶,胡乱地撒了满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