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勿泛言综合事务部,宜直列诸部,以免新人误为一统之属。”
“善。”
“自此勿以综合代五十六部,恐与旧制相悖。”
“诺!已悉。”
“重事项改曰主要事项。”
“凡安保事,皆署院长与处长之名。”
“以明汝之专责。”
“余则但署处长。”
“紧握安保之舵,余者则可放手。”
“退证事宜,属尺小丽;国际教育之议,付尺小明。”
“诺,稍后吾将面陈国际项目集团调整之策,依校区实况而调。”
“议者,后会议事,可仿吾理工之思,安保之外,含合作中心、国际教育等…”
“嘱小丽、小明,候于侧,汝先引之自会场发言起。”
“诺。”
“屡试之,渐入佳境,汝将得其中之妙。”
“简而言之,安保为重,余事皆托付于授权之人,渐而放手,乃为上策。”
“善。”
“吾行事,老院长能言之,吾则不言。”
“尔等轮值主持院务,以均权责。”
“知之矣,自今始,少言多听,少为多看,旨在激处长之能动性,令其言、行、思皆自主。”
“可!”
“择一事,携处长共襄之,余则观其自行,以察其能。”有诗词云:
错落有致,珠玑彩饰映星辉;
朽壤掷壁,当念知遇之恩深。